對輸往印度的木材和木/竹制品等提出了新的檢疫要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產品的出口企業應引起高度重視。
出口竹制品必須辦理出口商檢
法令規定了進口特殊條件,即在出口之前,應對帶有或不帶有樹皮的木材和木/竹制品進行熏蒸處理或熱處理,并由輸出國植物檢疫官員檢疫合格后簽發植物檢疫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木材和木/竹制品不得帶入印度。其中熏蒸處理要求在21℃或更高的溫度下,用48g/m的甲基溴熏蒸24小時;熱處理要求在窯內以56℃(木材的核心溫度)熱處理30分鐘。竹制品辦理出口商檢通關單號
據了解,熏蒸除害處理是一種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運用對檢疫性有害生物和不符合要求的檢疫物進行除害防疫的手段。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各國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求進境林木草柳制品貨物須經過嚴格的熏蒸處理,除木制品外,使用木板條箱、木托盤、木框、木墊方等木質包裝的出口產品,都需要在出境前進行熏蒸除害處理,且需要提供出口國官方簽署的植物檢疫證書,證明產品符合雙方簽署的植物檢疫協定書的有關要求,而對于某些來自植物疫區或高風險的植物及其產品,進口國則要求隨附出口國官方的熏蒸合格證書,嚴控疫情疫病傳入,像輸美木制品、輸澳大利亞植物產品等都需要批批進行熏蒸處理且規定要求非常嚴格。
竹制品出口商檢電子底賬數據號
隨著進口國對木制品檢疫措施的不斷提高,全球各國特別是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都對進口木制品或木質包裝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并不斷升級。如今年6月,加拿大官方日前發布通報,計劃對進口竹木產品檢疫要求做出修訂。對竹木產品檢疫要求更加細致、嚴格,內容包括對進口竹子或竹制品采用同木質包裝相同的熱處理方式、加方可以對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單之外的有害生物所感染的貨物采取檢疫措施以及對入境后的竹木產品不允許進行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等除害處理措施。
竹木草制品是寧波地區的特色傳統產業,出口產品以木質家具和木制品為主,貨值高達5億美元。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企業,輸往上述國家的竹木制產品,必須符合當地植物檢疫要求。建議出口企業在產品出口前加強和進口商的溝通,明確產品是否需要實施檢疫處理和出具證書,及早采取措施應對,避免因為檢疫原因導致貨物無法在目的地口岸通關而造成貿易損失的情形發生。另外如出口澳大利亞的還要注意產品包裝中塑料包材的使用情況。據悉,澳大利亞要求所有實施溴甲烷熏蒸處理的輸澳貨物隨附的熏蒸證書,必須符合澳方溴甲烷熏蒸標準有關規定,或者在證書上注明“未使用塑料包裹”、“在使用塑料包裹前實施熏蒸處理”、“使用的塑料包裹符合澳大利亞溴甲烷熏蒸標準中關于包裹和穿孔的規定”中任意一條聲明,否則貨物在澳大利亞通關將受到影響,甚至被拒絕入境和實施退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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